《人民法院報》長沙1月30日電 (記者 曾 妍)今天,湖南省第十二屆人
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康為民同志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康為民同志簡歷:
康為民,男,漢族,1956年9月生,江西泰和人。1974年參加工作,
198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74年至1979年,任江西省大余縣池江青年農場生產隊長、江西省贛
州地區(qū)乳牛場池江分場副隊長。1983年后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審
判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1988年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
員、告訴申訴庭庭長。1996年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2002年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2003年起任江西省高級
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
長、黨組書記。2008年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13年1月,
連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