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爾韞墓位于集美區(qū)后溪鎮(zhèn)許莊村西南的獅頭侖上,與風光秀麗的坂頭水庫相毗鄰。這個呈“鳳”字結構的三合土墓葬,墓址坐南朝北,占地面積約70平方米,冢丘前豎厚實長方形墓碑,碑高1.4米,寬1米,上用楷書鐫刻“明賜進士中憲大夫山東兗州府知府前戶部云南浙江清吏司郎中我待康先生暨累誥封恭人呂氏塋”。墓埕前以條石壘砌成護坡,墓葬正前方有翁仲石馬,可惜已失散于歲月流逝之中。墓址東北面100米處(今許莊小學校門口)巖石上保留有清乾隆十九年(1754)“奉憲”石刻,為福建巡撫、按察使司和興泉永道關于康、盧兩姓糾紛及分轄山林的裁決文書,對研究地方史具有一定的文物價值。
綜合《同安縣志》和《豪嶺康氏族譜》所載,墓主康我待當即明代同安進士康爾韞??禒栱y生于明萬歷十九年(公元1591年),系南宋紹興年初自河南光州固始遷徙到同安豪嶺之康氏一族的七世后裔。他少年時代曾在后溪珩山圣果院和豪山慈云巖等地讀書,至今尚留下了“枕石漱流”等題名石刻??凳嫌谌f歷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登進士后,先后出任戶部郎中、山東兗州知府等職。居官期間,特從山東引入油杉植于同安故里,并一直繁衍到現在。康氏為官廉潔奉公,勤于政務,不幸積勞成疾,卒于明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終年39歲,雖屬英年早逝,但作為一個廉吏的形象,一直受到當地士民世代相沿的傳頌。1998年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康高邵搜集于網絡,僅供族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