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治水惠民的官員不乏其人,而金代進士康元弼就是其中的一位賢者。
康元弼,字輔之。大同云中(今山西大同)人。少年時聰敏好學,善寫文章,于金正隆二年(1157年)考中進士。此后他被任命為汝陽縣主簿,后又歷任崇義節(jié)度判官,垣曲縣令,尚書省令史,河北西路轉運使,大理承等職。
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黃河在曹州(治所在今山東菏澤)、濮陽(治所在今山東鄄城北)一帶決口,沿黃居民住所大部被洪水所淹??翟龇蠲巴^察災情。他在實地調查中發(fā)現(xiàn),重災地區(qū)的曹州城就像一口四周高中間低的大鍋一樣,而城池正好處在鍋底當中,因此黃河決堤,很容易遭受水患。經過認真勘察,康元弼建議將曹州城遷到地勢較高的北原,經金政府同意。曹州城址改建在了北原,此后曹州避免了水患,當?shù)匕傩找虼松钍芷浠荨?
后來,康元弼又出任弘州刺史,一年后又入朝任大理少卿。過去,由于黃河偶發(fā)大水,衛(wèi)州治所(在今河南汲縣)曾被毀壞。金政府又在蘇門筑城作衛(wèi)州治所。黃河水退卻后,遷往新城的百姓又想回歸故地而不愿住在新城。于是,金政府又派遣康元弼前往視察,在充分了解民意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康元弼向當朝皇上建議,還是仍用衛(wèi)州故地好,于是金政府又恢復了衛(wèi)州舊城,當?shù)匕傩諢o不拍手叫好。
金章宗時,康元弼歷任付衛(wèi)尉、大理卿。后因父母去世而離職,服喪期滿后,起任刑部侍郎兼鄆王傅,升任南京路轉運使。于金章宗承宗三年(1198年)致仕,不久去世??翟鲎鰹橐晃唤鸫M士,當朝官員,在水患肆虐的情況下。常能不辱使命,躬身察看,為民排難。這種治水惠民的政績仁德被當?shù)匕傩沼谰勉懹洝?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