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旨是中國封建社會時皇帝下的命令或發(fā)表的言論。今常用于比喻,假傳圣旨。圣旨是中國古代帝王權力的展示和象征,其軸柄質地按官員品級不同,嚴格區(qū)別:一品為玉軸,二品為黑犀牛角軸,三品為貼金軸,四品和五品為黑牛角軸。 圣旨的材料十分考究,均為上好蠶絲制成的綾錦織品,圖案多為祥云瑞鶴,富麗堂皇。圣旨兩端則有翻飛的銀色巨龍作為防偽標志。作為歷代帝王下達的文書命令及封贈有功官員或賜給爵位名號頒發(fā)的誥命或敕命,圣旨顏色越豐富,說明接受封贈的官員官銜越高。
圣旨的長度歷代并沒有硬性規(guī)定:長的可達500厘米,短的約為200厘米,寬度一般約33厘米。清代圣旨用滿漢兩種文字書寫內容,并印有皇帝的璽印。明清兩代圣旨的誥命和敕命,都是由翰林院撰擬的。明清兩代圣旨的書寫者稱為“庶吉士”,是在進士中擇其最優(yōu)秀者,由皇帝親自評點,明代著名書法家董其昌就曾被錄用為“庶吉士”。
所以,圣旨的文字書寫端莊秀麗、圓潤飄逸,圣旨的行文極為洗練,幾乎達到無可增刪的程度,其內容又具有極其珍貴的史料價值。
有些圣旨還有另一個防偽絕招,圣旨的絹布上印滿了祥云圖案,而且所有的圣旨開頭的第一個字,必須是印在右上角第一朵祥云上。
因朝代不同圣旨也大有不同,圣旨基本上分為賜命和誥命,單彩的圣旨一般封五品官員以下的,稱為賜命;而多彩一般是封五品以上官員的,稱為誥命。五品以上的圣旨顏色又分三色、五色和七色不等。清代圣旨為滿文和漢文合璧書寫。圣旨所記載的內容,多為官品職銜和事跡,以及封賜的官職等。涉及歷史事件價值大,圣旨的價值一般從幾個方面去評定,首先年代早的肯定要比年代晚的價值高一些;其次,凡是圣旨內容上涉及到歷史上重大事件和重要的歷史人物的圣旨,就比一般圣旨的價值要高一些;第三,一些圣旨是皇帝的親筆,價值較高的;還有一些是當時的大書法家為皇帝代筆,也有一定書法藝術價值,它們要比翰林院編修們填寫的圣旨價值高一些。
價值從幾千元到數十萬不等。要到權威機構鑒定一下清制規(guī)定,頒給親王、世子、親王福晉、公主的為金冊,頒給郡王、郡王福晉的為鍍金銀冊,貝子及貝勒、貝子夫人、外藩蒙古親王、郡王貝勒的為龍邊紙冊。頒給五品以上官員的圣旨,顏色、底紋圖案比較豐富,有三色、五色、七色之分;給五品以下的官員,則顏色是純白色的。這些圣旨所采用的布料,是“江寧織造”專供皇宮頒發(fā)圣旨而織就的提花錦緞。頒發(fā)給五品以上官員的多彩圣旨,含有金黃、大紅、咖啡、赭石、橘黃等色,錦緞底紋有仙鶴、獅子、卷云等圖案,絢麗多姿,雍容華貴。詔書均為33厘米寬,最長的為500厘米,最短的約有300厘米。
圣旨兩端織成兩條提花翻飛的銀龍,“奉天誥命”四個篆字端莊古樸,望之令人頓生威嚴肅穆之感。清代圣旨均用漢文和滿文合璧書寫,漢文行款從右至左,滿文行款從左至右,合于中幅書寫日期,并鈐蓋“制誥之寶”。圣旨內容由翰林院撰擬,經內閣大學士奏定后,再按品級填發(fā)。書寫則由皇帝從進士中親自評點選拔出來的最優(yōu)秀者“庶吉士”來承擔。由于圣旨從擬稿到繕寫均由頂尖文化高手來完成,因而這些圣旨在頗富史料價值的同時,更具有極大的藝術欣賞價值。其行文的精悍洗練,幾乎達到了增一字嫌其累贅、減一字達意不確的程度。其漢文書法為端莊的小楷,氣度雍容,圓潤飄逸,布局奇正相參,跌宕有致,字跡筆畫突兀,猶如浮雕一般,歷經滄桑卻風采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