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官爵分九等,稱“九命”。任官的儀制各異稱“九儀”或“九儀之命”?!吨芏Y·春官·典命》謂:上公九命為伯,侯、伯七命,子、男五命(以上為諸侯);王之三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出封都加一命(以上為周王的臣);公之孤四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大夫二命,士一命;子、男之卿二命,大夫一命,士不命?!抖Y記·王制》謂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二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諸侯無中大夫,卿即上大夫)均一命,與《周禮》稍有出入。
二、北周依《周禮》置六官(天、地、春、夏、秋、冬),于西魏恭帝三年(556)正月,作九命之典,改九品為九命,以第一品為九命,第九品為一命。九品原各有正從,北周制度于每命前加正命,如正九命、九命、正一命、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