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名。春秋戰(zhàn)國時國君左右掌傳達等事的近侍,已用此稱。秦、漢屬郎中令(漢改光祿勛)。西漢定員七十人,東漢減半,以謁者仆射為主官。東漢時,仆射秩為比千石;常侍謁者五人主殿上時節(jié)威儀,秩各為比六百石;給事謁者與灌謁者共三十人,掌賓贊受事,選儀容端正、適于奉使者任職,秩分別為四百石與比三百石。魏、晉、南北朝沿置,凡引見臣下,傳達使命等事,均由謁者擔任。仆射一官,晉朝廢置不常。南朝梁、陳與北朝以謁者臺為官署,設(shè)謁者仆射與謁者。隋文帝省,煬帝復置,主官改稱謁者大夫,下設(shè)司朝謁者、通事謁者、將事謁者、謁者。唐代不設(shè),而中書省設(shè)通事舍人,實即隋之通事謁者。
二、官名。命名者的別稱。謁者本有奉使之職,故后世官名,或用“使者”,或用“謁者”。漢有河堤謁者,掌防河事。光武帝在黎陽立營,以謁者監(jiān)屯兵。東晉、南朝都水使者的屬員有河堤謁者、謁者之名,隋、唐尚沿用。
三、宋以前宦官職名有謁者,東漢有中宮謁者令、中宮謁者。北朝魏、齊有中謁者仆射。隋、唐內(nèi)侍省有內(nèi)謁者監(jiān)、內(nèi)謁者。四、古時泛指擔任傳達、通報的侍從。鳳凰山167號漢墓遣策5:“謁者二人”,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