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侯是古代中央政權所分封的各國國君的統(tǒng)稱。周代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漢朝分王、侯二等。周制,諸侯名義上需服從王室的政令,向王室朝貢、述職、服役,以及出兵勤王等。漢時諸侯國由皇帝派相或長吏治理,王、侯僅食賦稅
基本解釋
古時帝王所轄各小國的王侯。
諸侯之所亡與戰(zhàn)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宋· 蘇洵《六國論》
引證解釋
在其統(tǒng)轄區(qū)域內(nèi),世代掌握軍政大權,但按禮要服從王命,定期向帝王朝貢述職,并有出軍賦和服役的義務?!?a href="http://m.farwaystudio.com/upload/files/2021/6/6c76531ca416884d.htm">易·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史記·五帝本紀》:“于是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征不享,諸侯咸來賓從。”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官爵封建·諸侯》:“《帝王世紀》曰:女媧未有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強霸而不王,炎帝世,乃有諸侯,風沙氏叛,炎帝修德,風沙之民自攻其君,則建侯分土自炎帝始也。”《東周列國志》第一百二回:“(呂)不韋父死,四方諸侯賓客,吊者如市,車馬填塞道路,視秦王之喪,愈加眾盛。正是權傾中外,威振諸侯。”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一編第三章第一節(jié):“為了統(tǒng)治廣闊的被征服地區(qū),周初曾大規(guī)模分封諸侯,即‘封邦建國’……相傳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建置七十一國,其中,武王的兄弟十五人(一說十六人),同姓四十人。”
2、喻指掌握軍政大權的地方長官。
三國 蜀 諸葛亮 《前出師表》:“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陽,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南史·循吏傳序》:“前史亦云,今之郡守,古之諸侯也。” 宋 王栐 《燕翼詒謀錄》卷三:“五代諸侯跋扈,枉法殺人,主家得自殺其奴仆。”明 黃道周《節(jié)寰袁公傳》:“公(袁可立)既至中朝,觀諸侯動靜,邑邑不樂也。” 清 吳偉業(yè) 《儒將》詩:“河朔功名指顧收,身兼使相領諸侯。”
3、星名。
《史記·天官書》:“門內(nèi)六星,諸侯。” 張守節(jié) 正義:“內(nèi)五諸侯五星,列在帝庭……又云諸侯五星在東井北河,主刺舉,戒不虞。又曰理陰陽,察得失。一曰帝師,二曰帝友,三曰三公,四曰博士,五曰太史。此五者,為天子定疑議也。”
基本含義
諸侯源自分封制,最遲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當時土地和連同人民,分別授予王族、功臣和貴族,讓他們建立自己的領地,拱衛(wèi)王室。封國的面積大小不一,封國國君的爵位也有高低。諸侯必須服從周王室,按期納貢,并隨同作戰(zhàn),保衛(wèi)王室。
公元前9世紀,由于周厲王殘酷統(tǒng)治發(fā)生“國人暴動”,諸侯各國原來一直服從周王,暴動以后代表中央政權的周王室對諸侯的控制力很弱,實際控制區(qū)只剩下幾百里。后來周幽王為了取悅美人,不惜燃起烽火,各地諸侯以為周天子有兵禍而急忙起兵勤王,豈料只見幽王安然無恙,各諸侯自此便不理周室的烽火了。周室后來被犬戎入侵,欲舉烽火但卻無兵來援,著名成語即“烽火戲諸侯”就出自這個時代。
周幽王被殺,中國進入春秋時代后,基本為混戰(zhàn)時期,北方有燕、山戎;東邊有齊;西方有秦、蜀、巴;南方楚、吳、越;中部從西至東依次為晉、衛(wèi)、魯,另外還有鄭、陳、蔡、宋。諸侯列國實力不均,強國齊、晉、秦、楚、吳、越,春秋五霸在這一時期出現(xiàn)??陀^上促進了諸侯各國分裂和統(tǒng)一。這一時期產(chǎn)生對中國歷史影響深遠的哲學理論,如儒家學說、道家理論,學術氣息極為濃厚,涌現(xiàn)出中國歷史上少有的百家爭鳴局面。
戰(zhàn)國時期以后,原來的晉國被趙、魏和韓“三家分晉”;吳被越所滅,越又被楚所滅;剩下的大國:秦、楚、齊、燕、趙、魏、韓被稱為戰(zhàn)國七雄。
秦王政后來統(tǒng)一六國,自稱始皇帝,廢棄分封諸侯制度,而把天下分為郡、縣,由朝廷任官治理。
諸侯是中國西周、春秋時分封的各國國君。周代初期實行將土地和臣民封給子弟、功臣以建立諸侯國的制度。西周的諸侯有同姓、異姓之別。同姓即姬姓諸侯,在盟會時居于異姓的前面。異姓不少是曾與周王室有婚姻關系的,還包括褒封的前代后裔。在眾多封國中,最重要的有衛(wèi)、魯、齊、宋、晉、燕等國,其國君地位較高。諸侯受封時要舉行冊封儀式,謂之錫命。周天子為受封者頒布冊命,宣布疆土范圍、土地數(shù)量,以及所封給的屬臣、奴隸、禮器和儀仗的數(shù)量。受封的諸侯必須為周天子承擔鎮(zhèn)守疆土、出兵勤王、繳納貢賦、朝覲述職等義務。周初的諸侯由中央統(tǒng)一控制。春秋時,諸侯強大,周王室衰微,諸侯脫離了周天子的控制并出現(xiàn)割據(jù)紛爭的局面。漢以后也稱分封的諸王和列侯為諸侯。
諸侯國:
狹義上指中國歷史上秦朝以前分封制下,由中原王朝的最高統(tǒng)治者天子對封地的稱呼,也被稱為“諸侯列國”、“列國”;封地最高統(tǒng)治者被賜予“諸侯”的封號?,F(xiàn)代多數(shù)情況,“諸侯”和“諸侯國”混淆使用。
廣義上指封建時代(封建社會)及其以前人類文明時期共主(天子、皇帝)對其家族、功臣給予的封地,中國直至中華民國成立以后取消分封制。中國自漢朝開始直至清朝,均不同程度實行分封制,其中漢朝郡縣制和封國制兩種行政制度并存,但“國”屬于行政區(qū)劃,和郡行政地位相同,期間伴隨中央政府的強弱,權利發(fā)生變化,大多數(shù)情況下,只是作為行政區(qū)劃,少數(shù)時期成為與中原朝廷對抗的割據(jù)勢力,如五代時期的“十國”。
諸侯源自分封制,最遲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當時土地和連同人民,分別授予王族、功臣和貴族,讓他們建立自己的領地,拱衛(wèi)王室。封國的面積大小不一,封國國君的爵位也有高低。諸侯必須服從周王室,按期納貢,并隨同作戰(zhàn),保衛(wèi)王室。
史料記載周滅商后,周天子分封天下,是諸侯國林立之時,《呂氏春秋·觀世》謂“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國八百余”;《荀子·儒效》謂“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謂西周分封“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