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縣,位于河北省
邢臺市南部,西鄰
邢臺縣、
沙河市,東接
平鄉(xiāng)縣,北連
任縣,面積405平方公里,轄3鎮(zhèn)5鄉(xiāng),截至2014年常住人口332335人,縣人民政府駐
和陽鎮(zhèn)和陽大街285號。
南和縣是傳統(tǒng)農(nóng)業(yè)縣,有“畿南糧倉”之稱。境內(nèi)
東呂高速公路、
邢黃鐵路橫貫東西,是承東啟西、煤炭運輸?shù)闹匾ǖ馈?
南和縣歷史悠久,素有“觀音之鄉(xiāng)、宋璟故里”之稱。涌現(xiàn)出樂圣
師曠、后趙右候
張賓、唐朝名相
宋璟、明朝右副都御史
朱正色,現(xiàn)代書畫家
白壽章、演員
王寶強等知名人士。境內(nèi)有
漢墓群、
北齊造像碑、
隋代澧水石橋碑、
白雀庵等名勝古跡。
2015年,南和縣入選國家園林縣城,成為邢臺市首個獲此殊榮的縣城。
2016年12月7日,南和縣被列為第三批國家新型城鎮(zhèn)化綜合試點地區(qū)。 同月,南和縣被國家發(fā)改委等十部委列為第二批開展支持農(nóng)民工等人員返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試點。
建制沿革
《
禹貢》屬
冀州。西周《
職方》屬邢國。
春秋戰(zhàn)國時期,輾轉屬晉國、趙國。
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年),析赤縣地置
南和縣、
朝平縣,均屬
鉅鹿郡(平鄉(xiāng))。
景帝中元二年(前144年),分鉅鹿郡置
廣平郡,轄南和縣、朝平縣。
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封趙敬肅王子偃(景帝孫)為平干王,以廣平郡為國,改為平干國,南和縣、朝平縣屬平干國。
宣帝五風二年(前56年),廢平干國為廣平郡,南和縣、朝平縣仍屬之。
哀帝建平三年(公元前4年),廣平郡改為
廣平國,仍轄南和縣、朝平縣,屬
冀州刺史部。
東漢光武六年(公元30年),裁撤朝平縣,歸并南和縣。
光武十三年(37年),撤銷廣平國,并入鉅鹿郡,南和縣仍屬鉅鹿郡。
建安十七年(212年),南和縣改屬
魏郡。
三國魏黃初二年(公元221年),南和縣更隸冀州廣平郡。
西晉太始元年(265年),南和并入
任縣。
北魏太和十二年(496年),析任縣復置南和縣,仍屬廣平郡。
孝昌三年(527年),將廣平郡的襄國縣、任縣、南和縣劃出,設置
北廣平郡,治所南和,屬
殷州。
北齊天寶七年(556年),撤銷北廣平郡,并入廣平郡,南和縣屬廣平郡;撤銷任縣,并入南和縣。
北周(567—581年)時期,析廣平郡置
南和郡,治所南和縣。
隋開皇三年(583年),撤銷南和郡,南和縣屬
洺州。
開皇十六年(596年),割龍岡縣、南和縣、平鄉(xiāng)縣等九縣置
邢州,南和縣屬之;析南和縣復置任縣。
大業(yè)二年(606年),任縣并入南和縣。大業(yè)三年(607年),邢州改為襄國郡,轄南和。
唐武德元年(618年),南和縣置為
和州,隸屬邢州總管府。
武德四年(621年),撤和州為南和縣,仍屬邢州;析南和縣復置任縣。
天寶元年(742年),邢州更名鉅鹿郡,轄南和縣。
至德二年(757年),鉅鹿郡復名邢州,南和縣仍屬邢州九縣之一。五代時期南和縣隸屬邢州未變。
北宋熙寧五年(1072年),任縣并入南和縣。元祐元年(1086年),析南和縣復置任縣。
宣和元年(1119年),邢州改為
信德府,南和縣屬之。
宣和四年(1122年),因澧水過境,南和縣更名為
澧川縣。宣和五年(1123年)仍名南和縣
。
金天會七年(1129年),信德府復為邢州,南和縣屬之。
元中統(tǒng)三年(1262年),邢州升為
順德府,南和縣屬順德九縣之一。
至元二年(1265年),順德府改為
順德路;南和縣并入沙河縣,同年復置,更名為和陽縣。
明洪武元年(1368年),和陽縣復名南和縣,順德路改為順德府,。
清沿明制,南和縣屬直隸省順德府。
民國二年(1913年),撤銷順德府,南和縣改屬大名道(冀南道)。
民國十七年(1928年),撤銷大名道,南和縣直屬河北省。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0月24日,日軍占領南和縣城,南和縣淪陷 ,華北委員會設立偽冀南道。
1940年,析置偽
順德道,轄今
邢臺地區(qū)十五縣,南和縣屬之。
抗戰(zhàn)期間(1937-1949)南和縣統(tǒng)治政權情況如下:
人民政權 |
國民黨政權 |
日偽政權 |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4月,中共領導的南和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駐郝橋;8月,歸屬冀南行政主任公署管轄。
民國三十年(1941年)南和縣屬冀南十三專區(qū)。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南和縣屬冀南三分區(qū)。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9月27日南和縣解放,改稱南和縣人民政府,11月,隸屬冀南第四專區(qū)。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8月,恢復河北省建制,南和縣屬河北省邢臺專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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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南和縣屬河北省第十五督察區(qū)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8月22日,國民黨南和縣政府成立。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9月27日南和縣解放后,國民黨南和縣政府流亡石家莊,石家莊解放后又流亡北平。
據(jù)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底南京國民政府內(nèi)政部的全國行政區(qū)劃備案資料,南和縣直屬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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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7月,偽南和縣公署成立,屬冀南道。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偽縣公署改為縣政府。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偽冀南道析置偽順德道,南和縣屬之。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國民黨南和縣黨部接管偽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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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8月,恢復河北省建制,設立河北省
邢臺專區(qū),南和縣屬之。
1958年12月,撤銷南和縣、任縣、廣宗縣、平鄉(xiāng)縣,將原4縣的行政區(qū)域并入巨鹿縣,稱“巨鹿大縣”。
1962年3月,恢復南和縣建制,仍屬邢臺專區(qū)。
1967年12月,邢臺專區(qū)更名為
邢臺地區(qū),南和縣屬之。
1993年6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邢臺地區(qū)與邢臺市(一縣二區(qū))合并為
邢臺市,南和為邢臺市轄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