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位于北京市和天津市之間,華北平原北部,隸屬于河北省
廊坊市,縣域面積458平方公里,人口33萬人,2012年綜合經(jīng)濟實力排在河北省第8位,
城市化率排在河北省第10位,素有“京畿明珠”之美譽。
香河縣下轄9鎮(zhèn)、3個街道,3個省級工業(yè)園區(qū),1個省級農(nóng)業(yè)高新技術(shù)園區(qū),共300個行政村。
2013年,地區(qū)生產(chǎn)總值完成139億元,同比增長9.5%;財政收入完成29億元,同比增長32.1%;固定資產(chǎn)投資完成124.9億元,同比增長23.3%。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nóng)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到29347元和12929元。
歷史沿革
香河縣歷史悠久。據(jù)孫
小營村窯地發(fā)現(xiàn)石斧證明,這里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聚居生息。
商代以前歸屬, 無文字記載。
西周滅
商后,封召公爽于燕(都薊,今北京),香河縣境屬
燕國。
春秋、戰(zhàn)國時為燕地。
秦并六國,建三十六郡,劃燕地為上谷、漁陽二郡,此時屬漁陽郡。
西漢,置雍奴縣(今天津市武清區(qū)
城關(guān)鎮(zhèn)東北),香河為
雍奴縣東北境地,屬幽州
漁陽郡。
東漢,屬
幽州漁陽郡。幽州并
冀州,屬冀州漁陽郡
三國,為曹魏之領(lǐng)地
西晉,隸幽州燕國
東晉,十六國相互爭戰(zhàn),紛紛建立割據(jù)政權(quán),此地先后為
后趙、
前秦、
后燕轄地。
南北朝時,屬北魏幽州漁陽郡。
永熙三年(公元534年),北魏分東、西魏,屬東魏。
武定八年(550年),隸北齊東北道于漁陽郡。
承光元年(557年),改隸北周幽州(總管府)漁陽郡。
隋
開皇三年(583年),廢漁陽、
燕郡,屬幽州。大業(yè)三年(607年),改屬
涿州。
貞觀元年(627年)“分天下為十道”,雍奴縣為
河北道幽州都督府(后升
大都督府)之轄縣。
天寶元年(742年),復設(shè)郡領(lǐng)縣,雍奴縣改稱
武清縣,香河屬
范陽郡武清縣地。
乾元元年(923年)
李存勖稱帝,遂屬后唐。
公元936年,遼后唐,割
燕云十六州給契丹,此地屬
契丹。
契丹會同元年(938年),于武清
孫村置榷鹽院,為貯鹽新倉。后居民集聚,漸成井肆,遂由武清、漷縣、
三河劃出部分地域置香河縣。時縣境較闊,約轄今香河、
寶坻、寧河三縣地,隸南京道析津府。
宋
宣和四年(1122年),金攻克遼南京(今北京),香河屬金。
宋宣和五年,金以燕京(遼稱南京)及涿、檀、易、順、景、薊之地還宋,香河隨之歸宋,徽宗賜(香河)名清化縣。
宋宣和七年,(1125年),金盡取燕山府及所屬州縣,清化縣復名香河縣,屬中都路大興府。
南宋
乾道八年,(1172年),劃香河鏡東部15000家置
寶坻縣。
承安三年(1198年),寶坻縣升置盈州,香河隸之,后盈州廢,仍屬中都大興府。
元太祖十年(1215年),克
金中都,香河始歸元之屬地。
元九年(1272年),屬大都路大興府。
元十三年,升漷陰縣為漷州,香河縣屬大都路漷州。
明
洪武元年(1368年),香河屬漷州,屬山東行省北平府。
洪武二年(1369年)改隸北平行省北平府。洪武十年二月至十三年二月,香河縣歸屬漷州。
永樂元年(1403年),屬北京行省
順天府,
永樂十九年(1420年)改屬京師順天府。
清順治元年(1644年),屬
直隸省順天府。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順天府設(shè)四路廳,香河縣屬東路廳。
民國元年(1912年),香河縣屬直隸順天府;民國三年(1914年),改順天府為
京兆地方,香河屬之;民國十七年(1928年),南京國民黨政府將京兆并入河北管轄,香河屬河北?。幻駠曛撩駠哪辏?941年至1945年8月),在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lǐng)導下相繼成立了聯(lián)合縣民主政權(quán);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11月),香河、武清、寶坻聯(lián)合縣成立,香河東、南部地區(qū)隸冀熱區(qū)行署第五專屬領(lǐng)導;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1月),香河縣西北部地區(qū)屬通(縣)、三(河)、香(河)聯(lián)合縣,隸冀熱遼區(qū)行署第十四專屬;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各聯(lián)和縣撤銷,恢復原縣制。香河屬冀東區(qū)(行署)第十八專屬;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7月),香河解放。
1949年8月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香河屬河北省
通縣專區(qū)。
1958年4月,通縣專區(qū)撤銷,香河改屬唐山專區(qū)。同年11月撤銷香河建制并入寶坻縣。
1959年6月,仍屬唐山專區(qū)。當月地市合并后,改隸
唐山市。
1960年3月,改屬天津市。
1961年6月,天津市所轄寶坻(含香河)等縣劃歸河北省天津?qū)^(qū)。
1962年6月,恢復香河縣制,屬河北省天津?qū)^(qū)。
1967年11月,天津?qū)^(qū)改為天津地區(qū),香河改屬天津地區(qū)。
1974年1月,天津地區(qū)改稱廊坊地區(qū),香河屬之。
1988年3月,
廊坊地區(qū)改廊坊市,轄香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