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族的禁忌極其繁多,主要有以下幾點:
絕大多數(shù)地區(qū)的布朗族禁止氏族內(nèi)婚,禁止同姓通婚。按傳統(tǒng)習俗,不許納妾,不許在婚前和婚外發(fā)生性行為,如有違反必懲罰。
婦女懷孕期間不能填坑,不能補漏洞,不能讓旁人踩著腳,不能吃獻祭神靈的食品,不能砌灶,不能進入新娘臥室。
不拿綠葉進家門,不拿野獸肉進家,產(chǎn)婦不滿月忌串門。
布朗族認為火塘是一家人安寧之所在,不論家人或是客人皆不能用腳踏火塘和三角架,也不能把別人用過的鐵三角架支在自己家中的火塘上,不然會給主人帶來不吉;客人不能背靠主人供“家神”的房柱,否則會冒瀆神靈,給主人帶來不測。
凡雷擊過的、斷了梢的、藤條纏身的和供過神靈的樹木皆不能做建筑材料;做“中柱”的樹木在砍伐時不能出漿,出漿者認為不吉,必須另砍。而山上的樹木不能用來做房屋柱梁。
祭“寨神”時,禁止外人入寨,若有外人闖入,要罰祭豬一頭。本寨成員在這三天之內(nèi)不準磨刀、背水,不準出入寨子,不準高聲喧嘩;祭祀期間忌動土、修建房屋等。
布朗族對婦女的禁規(guī)尤其突出,如祭“寨神”時,只限于男子參加,婦女不得進神壇;路遇和尚須恭讓下方。在日常生活中,男子外出時,婦女禁留男客住宿;不得從男人面前橫過;衣裙不能放在家神柱上;禁動男子弓弩等,否則認為不吉利。
按佛教戒律,每個入寺的僧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十戒”(詳見“小乘佛教”);關(guān)門節(jié)期間,僧人不在寺外留宿,夜間不串寨子等。